朗读
各所、科(室、大队)、协(委)会、中心:
现将《2016年鹿城区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工作细化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鹿城区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工作细化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深入开展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集中整治网络违法行为,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工作细化方案》(温市监网[201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以网络交易平台及网络虚假宣传、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刷单炒信等突出违法问题为重点,集中力量进行整治,通过查办大要案,实施信用惩戒措施,曝光典型案件等方式,震慑网络违法经营者,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区网络市场健康发展。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5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工作方案,部署专项行动任务;6月-11月中旬为行动开展阶段,围绕任务重点开展专项行动;11月份为巩固提升阶段,通过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巩固整治成果。
三、工作任务措施
(一)加强对平台监管,落实平台主体责任。相关所要加强对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监督管理,要在6月底前对我局辖区的网络交易平台(附件1)进行一次走访,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填写《网络交易平台发展情况表》(附件2),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区局;对网络交易平台落实管理责任情况要开展专项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约谈,做好对网络交易平台的交易规则、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订立的协议、网络交易经营者和消费者签订的合同的收集和审查工作;对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的合同格式条款,要提出相关修改建议,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并将专项检查评估及问题整改情况上报区局。
(二)加强对亮证亮标工作的检查,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要对辖区内从事网络交易的主体在网站首页或从事经营活动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信息或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营业执照未及时更新、登载信息不实的要及时督促整改;电子链接无效的要及时更新;未亮证的要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重点要对网络交易平台为网店亮照或加贴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的情况进行检查,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市局将于6月底前开展亮证亮标情况督查。各所要对省局下发的网店经营者基本信息(附件3),认真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网店经营者姓名、经营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的真实性,并填写《网店经营者信息核查反馈表》(附件4)。要清理整治一批伪造企业名称、冒用其他企业名称的非法主体网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