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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藤桥镇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网格、各科室、各村(居):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建设,经研究,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丧事扰民行为的通告》和《温州市殡葬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藤桥镇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日
藤桥镇殡葬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丧事扰民行为的通告》和《温州市殡葬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2、改革目的:提倡“爱惜生命、顺应自然、凝聚孝心、厚养薄葬、生态殡葬、文明祭祀”。大力推进我镇殡葬管理改革,切实解决丧事扰民行为,消除丧事活动中封建迷信、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杜绝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不文明办丧行为,制止丧事扰民和铺张浪费现象,树立科学、文明、节俭的办丧新风尚。
二、改革内容
1、建立丧葬陋习整治管理制度。反对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活动。实行骨灰安葬去向跟踪管理措施,坚决制止乱葬乱埋现象的发生。实施私坟生态化改造,按土坟化、植被化、小型化、景观化标准,对坟墓进行治理,去除硬化设施,恢复山体生态
2、严格控制办丧规模。提倡少设酒席、少摆花圈花蓝,缩短治丧时间。
3、推进丧葬习俗现代文明化。提倡用文明习俗取代陈旧的丧葬陋习;提倡建设生态型公墓、骨灰堂。尽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环境;提倡文明、节俭、科学的丧葬仪式
三、改革举措
(一)加强管理监察,夯实宣传力度。
1、配强我镇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和丧俗管理监察队伍,配强各村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支部书记担任组长,主任担任副组长),及时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明确各村殡改信息联络员。
2、制定殡葬改革《村规民约》,上报镇殡改办备案。
3、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确保宣传车适时巡回宣传。二是在各重点区域设立宣传牌,张贴告示、通告、标语,悬挂横幅、刊发墙报。三是向村民发放公开信,向老年人发放倡议书。四是积极举办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宣传教育讲座,营造浓厚的殡葬改革氛围。通过多种途径让丧葬礼俗改革的目标、范围以及要求深入人心。
(二)依法开展整治,强化执法监管。
1、明确治丧严控区域。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具体工作要求,镇辖区范围内的政府机关、网格(社区)、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周边,国省道(高速、铁路)沿线所有山地、平原地带行政村为丧事严格管理区域。
2、细化完善制度,全面强化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临街住户不得在街(路)面举办丧事封建迷信活动,遗体告别和丧葬仪式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2)出殡线路要就近选择,不得影响交通秩序、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否则将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3)公民亡故后,其亲属应及时与网格、村签订《文明治丧协议书》。
(4)亡故者直系亲属中为党员、公职人员的,要如实填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文明办丧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