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CLCD58-2014-0013
区属各医疗单位: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相关规定的通知》(浙卫发〔2014〕61号)及温州市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相关规定的通知》(温卫办〔2014〕7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区进一步做好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免交门诊诊查费的对象
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
二、免交门诊诊查费机构
区属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含公办、民办)对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就诊提供免交门诊诊查费服务。
三、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