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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关于组织开展双屿街道2017年春节期间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温鹿双屿办〔2017〕15号
各网格(社区、村)、站所及科室:
为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让辖区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决定在双屿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网格(社区、村)、站所及科室要对自己领域或辖区开展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抓好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四无”企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及群体性活动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检查。强化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和道路设施安全情况检查,加强对道路客运、危化品运输和大型货运车、校车、旅游车辆、农村面包车等车辆的安全管控,严厉查处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禁止携带危险物品上车(船)。
(二)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主要做好对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的巡查工作,发现私自启封或重大隐患回潮的,要组织联合执法给予打击,突出抓好车站、学校、商场、电影院、歌舞厅、网吧、酒吧、市场、医院等人群密集场所和耐火等级较低的密集建筑区域的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安全通道、电气线路及设施的消防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三)加强危化品安全检查。重点抓好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等环节的排查治理,加强对存在高危工艺化工企业的生产工艺、重点反应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的检查,督促危化品企业严格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措施,防止因冻裂、冻凝引发泄漏、火灾爆炸事故。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四无”企业安全检查。为巩固前期整治成果,重点做好对已关停取缔或断电查封“四无”企业的巡查工作,特别是强化“四无”小作坊和隐患重大场所的关停取缔力度,严格按照“四个一律”措施,对被查封的生产经营单位私拉电线、闭门偷偷生产等整治反弹、死灰复燃现象,要及时加大集中整治力度。
(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堆场、挡土墙等边坡工程,对存在垮塌危险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威胁、事故隐患的,要强化监测监控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市政工程、市政管网维护及其孔桩井下作业的安全检查,杜绝因抢工期忽视安全生产,防止出现违章违规操作、施工等现象。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和分包单位现场安全管理检查,防止出现非法转包分包、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