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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南汇街道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网格、社区(村)、辖区部门站(队)所:
为全面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街道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市、区两级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南汇街道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
2016年12月23日
南汇街道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冬春火灾防控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今冬明春持续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整治、消防安全大培训、基础建设大提升、应急处置大演练”活动,确保火灾事故四项指数同比呈下降趋势,确保不发生较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3月31日。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
1.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各网格、社区(村)、辖区各职能站队所要紧盯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客运车站、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排查。重点排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管控措施是否到位,消防隐患查纠机制是否完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及时进行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在采取行政、经济等手段惩戒的同时,抄送公安机关或消防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各网格要督促指导辖区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规范其控制室的管理。2016年12月底前,85%设有消防控制室的人员密集场所力争达到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没有达到国家标准的要制定时间表,明确期限,限期达标。
2.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基础信息大排摸。各网格、社区(村)、辖区各职能站队所要组织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及专业力量,对辖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
3.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大整治。认真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各项制度,切实解决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使各高层建筑业主或使用人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消防设备设施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房管部门牵头,属地管理的原则,有物业公司管理的高层建筑,由物业公司对照标准负责进行排查;自行管理的高层建筑由各大网格负责进行排查,并分别建立台账。对于隐患严重的高层建筑,要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落实责任,拒不整改的,由各大网格牵头组织,相关职能站队所共同参与开展联合执法,采取“关、停、拆”等有效措施,逐项逐条落实整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将另行下发。
4.开展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在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期间,各网格、社区(村)、辖区各职能站队所要在总结固化G20杭州峰会安保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发动社会单位、消防志愿者、微型消防站、区域联防队伍等社会力量,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实行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消防安全自防自管。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要在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巡防看守,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二)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大整治
1.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各网格、社区(村)、辖区各职能站队所要针对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等重点对象,结合上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活动,部署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内容,重点整治乱拉乱接问题,及时更换、改造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加装PVC套管,鼓励单位和居民家庭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南浦派出所、绣山派出所、街道消防站安监所、南汇市场监督管理所、城南房管所、南汇质监所、南浦供电所、绣山供电所等有关部门要依法落实涉及电气安全的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电气火灾防范的责任清单,强化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要鼓励引导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安装电气火灾监测设备,重点鼓励引导农村家庭、老旧小区家庭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