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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网格、社区(村)、辖区部门站(队)所:
现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
2016年12月19日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3号)、《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和区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温鹿安〔2016〕9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深入开展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在全区开展“大拆大整”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重点管控和治理行业领域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危险场所、工艺、作业和设备、设施等的安全风险及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平安护航G20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的成效,强化落实重特大事故防控底线措施,健全完善重特大事故双重预防等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范围重点和职责分工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
辖区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实施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和环节部位为:
1.工贸行业领域,重点检查涉爆粉尘、喷涂危险作业场所,涉氨、工业自建供生产工艺用燃气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以及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冶金煤气等危险作业。
2.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涉及光气、液氯、硝酸铵、硝酸胍等剧毒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穿越人员密集区、占压或安全间距不足的石油天然气管道或城镇燃气管线。
3.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检查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校车、旅游包车、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承载10人以上的超载面包车和大型运输车(工程车)。
4.消防领域,重点检查居住超过10人以上的出租房屋和合用场所,大型商场、专业市场、社会福利机构、民宿、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5.建设施工领域,重点检查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等施工难度大的大型工程,农民自建出租房等。
6.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
7.瓶装燃气,重点检查瓶装燃气充装经营企业以及使用瓶装燃气的餐饮场所。
8.无安全保障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职责分工
1.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负责牵头组织无安全保障的生产经营单位、工贸行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管线、地质灾害点和废弃矿山除外)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南汇国土资源管理所、经济科、城管办配合。
2.交警二大队二中队、交警二大队四中队负责牵头组织道路交通的安全专项检查。
3.街道消防站负责牵头组织消防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经济科、社会事务办、城管办、党建办、南汇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
4.街道城建办负责牵头组织建设施工领域以及农民自建出租房的安全专项检查。
5.南汇质监所负责组织特种设备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
6.南汇国土资源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安全专项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