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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山福镇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的通知
各网格、科室、村、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拓宽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渠道,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力度,促进食品药品社会监督共治,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山福镇食品药品社会监督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监督员队伍组建
(一)社会监督员的构成和性质。
以镇“两代表一委员”、媒体记者、市民代表等相关人员构成的公益性社会监督员队伍,由若干人组成。
(二)社会监督员应具备条件。
社会监督员采取本人自愿申请和组织邀请结合的原则,在个人报名基础上,由镇食安委研究确定人选。各单位所确定的人选应符合以下要求:
1、热爱监督员工作,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德心、事业心和工作积极性;
2、具备一定的社会接触面,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有较高的敏锐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3、遵守纪律,既认真履行职责又不擅自超越监督权限,自觉维护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的形象;
4、积极学习,及时主动地了解掌握上级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协助镇做好宣传讲解等工作。
5、“两代表一委员”监督员必须是现届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二、社会监督员职责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收集社会和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的意见建议,拓宽联系和服务基层及广大群众的有效途径。
(三)受邀参与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案件线索排查、监管工作调研活动;收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和质量动态信息;举报有关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