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南郊街道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机关干部勤俭节约的意识,创建节约型机关,规范街道机关内部办公设备用具的管理,现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如下:
一、机关所需的所有日常办公用品由党政办统一负责购买、登记和发放。
二、各科室可根据自身的工作需要上报党政办购买办公用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办公用品领取人要在《办公使用物品单》上统一填写、签字,坚决杜绝办公用品乱拿乱用现象。如需购买贵重、特殊的办公用品,必须经分管领导、街道主要负责人(办事处主任)审批后报党政办,由党政办统一购买、发放。
三、本制度所指办公用品包括消耗品和管理品。
(1)消耗品:铅笔、圆珠笔、水笔、印泥、信封、打印纸、笔芯、胶水、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图钉、修正液、橡皮、档案袋(盒)、标签、纸杯、电池、矿泉水等。
(2)管理品:文件夹、文具盒、剪刀、工具刀、订书机、长尾书夹、直尺、计算器、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电风扇、电脑软硬件及外设、扫描仪、计算机网络、办公桌椅、文件柜、档案柜、沙发、茶几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