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区装修施工和工贸企业领域连续发生疑似涉及用电安全的事故,给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带来不利影响。各街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一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相关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一、事故发生情况及检查发现问题
(一)2017年7月22日19时许,位于广化街道温州市鹿城区广化翠凤食品店发生疑似触电事件,经专家现场检查发现:店主使用移动风扇电机缺乏保护罩,线圈电线裸露,住户电表后漏电保护开关已经失效。
(二)2017年7月30日16时许,位于双屿街道鞋都大道776号宿舍楼道在抗台用抽水泵排除积水时疑似发生触电事件,经专家现场检查发现:抽水泵外壳漏电,配电柜内未见PE保护线,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三)2017年8月5日17时许,位于滨江街道新田园现代农贸市场2楼百膳花园餐饮店装修现场发生疑似触电事故,经专家现场检查发现:装修现场未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餐饮店电路布线和电器、灯具、开关未完成安装已经送电,各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和金属框架的PE保护线已经并联,但未连接到总配电柜PE保护接线端子排上,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四)2017年08月11日17点许,位于藤桥镇昌源路110号的温州市红杉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发生疑似触电事故,经专家现场检查发现:机器设备外壳带电,其中电机接线端线序接错,误将火线接至电机外壳,机器设备外壳未安装PE保护线,配电柜内没有PE保护接线端子,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五)2017年8月16日11时许,位于南汇街道惠民路绣山中学教学楼装修现场发生亡人事件。经专家现场检查发现:装修现场未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教室电路布线未完成但已经送电,各级配电柜未见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用电作业安全管理
为促进企业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防范用电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类企业和场所要完善不仅限于以下用电安全防范措施:
(一)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用电环节的安全管理,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加大对用电作业环节安全检查力度,强化职工用电安全培训,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用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各类电气安全状况检查和维护。
(二)各类场所、厂房车间的电路设计和安装,必须委托有相应设计、安装资质单位承担。严禁在安装电器设备和电路布线时、采用原来线路带电作业(必须设立临时用电系统),所有电器设备设施金属外壳必须安装保护线,保护线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要求、保护线应能承受设备漏电时的热稳定性和机械强度。严禁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混用。
(三)企业必须配备满足作业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电工人员,严禁非电工人员从事电气安装、维修、维护等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