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现将《鹿城区住建局大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12日
鹿城区住建局大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城市大气重污染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气象条例》、《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温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鹿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鹿城区范围内重污染天气情况下建筑工地的预警应急和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科学处置。
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各职能单位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主导作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升公众自我防范、自救互救能力,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大气重污染的应急处置工作。
(2)以人为本,信息共享。
把保障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首要任务。着力强化重污染天气防治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公众自我防范和保护,努力减少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加强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类媒体,及时准确发布空气环境监测相关信息,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确保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3)分级预警,按级管控。
以街道为主要预警单元,按照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建立分级预警制度;相关单位加强分析研判,实行定期会商,实施有效预警。根据不同预警等级,采取程度不同的应急处置和污染管控措施,有效降低污染指数,减少污染程度。
(4)平战结合,社会参与。
积极做好应对出现大气重污染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发挥各类专家作用,整合环境监测网络,建立部门间环境空气监测信息实时共享机制。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倡导公众减少能源消耗,绿色、低碳出行,共同承担防治空气污染的社会责任。
二、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鹿城区住建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组(以下简称“大气应急工作组”)统一组织指挥本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由周伟斌局长担任组长,赵宾武总工担任副组长,各有关职能科室干部为成员。工作组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各司其责”的原则,决策、部署和指挥本区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2.2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