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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仰义街道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各片区网格管理工作组、基层部门站所、村(居):
现将《仰义街道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仰义街道办事处
2017年10月10日
(此页无正文)
仰义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印发
仰义街道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
(2017-2020年)
为全面深化和升级我街道河长制,进一步推进辖区治水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治水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7〕12号)和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河长制若干工作的通知》(浙治水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制订《仰义街道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治水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引,以建设浙南美丽水乡为目标,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主要任务,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职责明确、协调有序、水岸同治、监管严格的治水机制,为维护我街道各类水体生态健康,实现水体功能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动力。
二、主要任务
到2017年5月底,建立健全街道、村二级河长体系,实现江河河长全覆盖,并延伸到沟、渠、溪、塘等小微水体,形成以河长制为核心的治水长效机制和责任体系。
到2017年10月底,按照《浙江省劣Ⅴ类水剿灭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消除全街道劣Ⅴ类水体。
到2020年,基本建成河道健康保障体系,实现河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保持河流、沟渠等各类水域水体洁净,实现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
1、工业污染整治。2017年辖区所有工业集聚区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到2020年,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出路的工业集聚区应按要求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安装监控设备,实现集聚区危险废物的“自产自消”。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
2、农业农村面源治理。推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2017年化肥减量0.9吨,农药减量0.15吨,推广商品有机肥0.03万吨。到2020年实现化肥零增长目标,测土覆盖率90%以上,推广商品有机肥0.04万吨。
3、坚持源头治水。从源头上发动、从治污上破题,加强畜牧养殖污染等农业污染源治理,加强了仰义水库上游水资源保护工程建设。
4、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到2017年全街道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有效收集处置率达到96%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村覆盖率达到50.8%。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收集处置率100%。逐步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
5、河道清淤。科学有序清淤,加强淤泥重金属和有机毒物等指标的检测,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合理处置和利用淤泥。加强淤泥(包括泥浆)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2017年,完成河道清淤整治1万方。到2020年,完成河道清淤3万方。
6、排污口整治。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监管,2017年12月底完成辖区334个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到2020年对保留的排污口和雨排口都要设置规范的标识牌,完成审核登记,实施“身份证”管理。对未依法办理审核手续但已通过环保审批的入河排污口,限期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对设置不合理但暂时需要保留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监管;全面公布依法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名单信息。加强入河排污口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二)加强水资源保护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用水监督管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违规用水企业。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取证,2.加强水源保护。建立饮水水源安全保障机制,完善风险应对预案,采取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能力建设。
(三)加强水环境治理和保护
1、强化水环境目标。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到2017年底全面消除劣Ⅴ类水。到2020年省控地表水断面Ⅲ类水达到100%。
2、提升河道水环境改造。实施海塘工程,弘扬和提升水文化。开展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创建以河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的休闲旅游风景区,2017-2020年实现河道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3、推进标准化管理。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
(四)加强水生态修复
1、提高水系流畅能力。加强河道治理,拆除清理堵坝、坝埂等阻水障碍,打通“断头河”,拓宽“卡脖河”,加强河道水系的循环流动,恢复水体自净和生态修复能力。
2、加强森林湿地保护。在河道沿岸大力开展绿化造林,实施封山育林,改善河道生态环境。禁止侵占河道、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
(五)加强执法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