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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仰义街道电镀基地整治工作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大网格、科室、基层部门站所、村居:
《仰义街道电镀基地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仰义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15日
(此页无正文)
仰义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印发
仰义街道电镀基地整治工作行动方案
仰义后京电镀基地企业经过前期整治有了很大规范提升,但是由于多年的运行,仍存在运行不规范、空间容量过挤及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等问题。为加快电镀行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水平,推动节能减排,控制重金属污染,实现电镀园区可持续发展和电镀企业长效管理,现制订如下整治工作行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逐一对照56条标准和《电镀行业规范条件》,通过规范整治,园区所有电镀企业的规模、工艺、装备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建筑安全、消防安全达到规定要求,否则予以关停。
(一)产业规模:电镀生产环节包括清洗槽在内的槽液总量不少于40000升且年产值不少于1000万元,或电镀生产年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或单位作业面积产值不低于1.5万元/平方米。已经审核确认作为中间工序的企业自有电镀车间不受规模限制。
(二)工艺和装备水平:工艺装备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年本)取缔限制类项目必须取缔。前处理不得有汞齐化处理、含氰沉锌等落后工艺,主工艺不得有鎏金、民用产品镀镉等落后工艺,后处理不得有高浓度铬酸钝化等落后工艺。自动生产线、半自动生产线达到80%以上,经过审核同意保留的手工电镀线做到废水不落地。不得有无喷淋、镀液回收等措施普通清洗单槽或砖砼结构槽体等落后装备。生产线配有多级逆流漂洗、喷淋等节水装置及槽液回收装置。
(三)环境保护:车间内有合格废水处理设施,有废气收集净化装置,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符合环保标准的规定。作为电镀区域地面必须防腐、防渗、防积液;整条生产线要有槽间收集遗洒镀液、清洗液装置;氰化物工艺要考虑火灾事故应急池,避免喷淋废水外溢;槽、罐、管线按“可视、可控”原则布置,并设有相应的防破损、防腐蚀、防渗漏等防护措施,管网图纸报环保部门备案。依法获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生产过程中无“跑冒漏”现象,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
(四)安全生产:必须具备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防护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按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每年组织有毒有害岗位职工体检,体检覆盖率达到100%。原有安评报告未针对企业整体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或安评报告已过期的,或实际情况有变动与安评报告不相符的,必须重新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五)建筑条件:电镀企业生产车间必须符合建筑结构承重设计和建筑防腐蚀规范要求,3楼以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电镀生产车间(包括电泳及水槽等)一律搬离,不得新增喷漆、喷塑房并且不得作为其它企业的生产车间。对不符合建筑承重要求的车间工艺布局必要予以调整优化,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搬离。对防腐、防渗、防积液等措施不到位或生产过程跑冒漏严重对建筑造成影响的企业必须做建筑质量鉴定,经加固措施仍然达不到使用条件的必须搬离、关闭。今后凡是防腐、防渗、防积液等措施不到位或生产过程跑冒漏严重的企业必须及时评估腐蚀对建筑结构的影响和采取加固措施。园区内影响建筑结构安全、防火间距、消防疏散通道的违章建筑、工具房要一律拆除。
(六)消防安全:不得阻塞、占用、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已有的喷漆、喷塑房和电镀液加热设备、烘箱必须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可燃爆气体、粉尘报警仪必须定期校准,不得使用临时插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