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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鹿城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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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零缺位”、安全隐患“零漏洞”、重特大事故“零发生”,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双预防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温州市鹿城区安委会《温州市鹿城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我局制定《鹿城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开展与落实情况及时上报。

 

 

附件:鹿城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21日


附件

鹿城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零缺位”、安全隐患“零漏洞”、重特大事故“零发生”,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双预防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温州市鹿城区安委会《温州市鹿城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我局制定鹿城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鹿城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三年行动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及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建立健全危险源和隐患的辨识、监控、排查治理和管理制度,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架和深基坑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治理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治理内容和重点

    将预防高大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和基坑坍塌等三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以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电梯井防护、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为排查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

    (一)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工程师等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并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是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和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情况。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贯彻落实《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温鹿住建监〔2017〕294号)等文件的情况。重点是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支模架及深基坑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其中高大支模架及深基坑必须全部检查。

    1、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顶升、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情况。

    2、脚手架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如落地式钢管扣件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

    3、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情况;高支模承重体系的使用情况;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有关单位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4、深基坑工程:深基坑施工方案的审批专家论证、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各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四)“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重点是电梯井防护措施情况)以及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施工临时用电线路及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

    (五)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消防设施配备及管理情况;施工人员居住工棚、临时设施存在隐患的排查,临时活动房搭设及验收使用情况;

     (六)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验收及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四、治理任务安排

(一)全面降低全区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数。

1.全面清查。以2017年7-12月开展的施工安全大检查行动为主要载体,全面排查、梳理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点。建筑施工领域排查企业覆盖率达到100%、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登记率达到100%,全面摸清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安全风险情况的底数,尤其是要借助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形成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隐患大数据,为精准整治和长效监管打好基础。2018年6月底前,制定建设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明确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明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2018年底前,建立与工程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的信息平台,对工程实行分级差别化监管。

2.重点攻坚。以2018-2019年时间段为主,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深化建筑施工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的分类分级,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和区域治理。重点整治建筑施工反复性、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以及区域性、系统性的事故隐患,重点管控各类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

3.建立长效机制。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贯穿于三年行动的始终。2020年6月底前,针对长期存在、反复产生的事故隐患和风险,建立重点风险联合管控和难点隐患联合治理机制。在安全防范机制上,重点完成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通过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安全标准化创建、企业班组安全达标建设等措施,实现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风险自查自控”的持续改进内生机制。

(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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