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大网格(社区)、机关各科室、各基层站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治水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7〕12号),进一步深化完善河长制工作,落实责任,强化统筹协调。经研究,决定调整广化街道“五水共治”河长制办公室,与“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总 河 长:陈 辉(党工委书记)
张崇波(办事处主任)
街镇级河长:
瓯 江 张崇波(办事处主任)
勤奋河 张崇波(办事处主任)
广化河 占志清(人大常委会主任)
十八湾河 王 华(办事处副主任)
黄龙浃河 王 奔(党工委委员)
双桥河 葛光凡(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社区(村)级河长:
瓯 江 王美凤(翠微社区主任)
应微微(双榕社区主任)
方晓敏(月湖社区主任)
勤奋河 方晓敏(月湖社区主任)
程国定(河道警长)
朱爱英(教场社区主任)
林卫方(河道警长)
郑雪华(特陶社区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