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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南街道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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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大南办发〔2017196

 

关于印发《大南街道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区治水办:

《大南街道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已通过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我们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大南街道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

 

为全面深化和升级我街道河长制,进一步推进我辖区治水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治水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7〕12 号)和《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 年)的通知》(浙治水办发〔2017〕3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治水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引、建设浙南美丽水乡为目标,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主要任务,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职责明确、协调有序、水岸同治、监管严格的治水机制,为维护我街道辖区各类水体生态健康,实现水体功能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动力。

二、主要任务

2017年5月底前,建立健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河长体系,实现辖区河道河长全覆盖,形成以河长制为核心的治水长效机制和责任体系。

2017年底,按照《鹿城区劣Ⅴ类水剿灭行动方案》要求,提升巩固消除辖区所有劣Ⅴ类水体。争取到2020年地表水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80%以上,完成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有效清除存量淤泥,建立轮疏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侵占水域、乱弃渣土等违法行为,加大涉水违建拆除力度,实现辖区河道无违法建筑物,基本建成河道健康保障体系,实现河道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保持河流水域水体洁净,实现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

1、城镇污染治理。2017年,完成辖区内截污纳管工程验收。加强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辖区实现雨污分流。到2020年,辖区内各社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相关单位: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保局、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

2、河道清淤。科学有序清淤,加强淤泥重金属和有机毒物等指标的检测,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到2020年,完成辖区所有河道清淤,河网基本建成河道清淤轮疏长效机制。(相关单位:区委农办<区农林水利局>、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区环保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国土资源局、大南街道)

3、排污口整治。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严格控制沿街商户排污总量。到2020年完成重要河道入河排污口设置规划,全面取缔和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河排污口。对保留的排污口和雨排口都要设置规范的标识牌,完成审核登记,实施“身份证”管理。对设置不合理但暂时需要保留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监管;全面公布依法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名单信息。加强入河排污口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监管水平。(相关单位:市名城建设集团、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大南街道)

(二)加强水环境治理

1、强化水环境目标。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到2017 年底全面消除劣Ⅴ类水。到2020年地表水断面Ⅲ类水达到100%,劣五类水质断面比例和黑臭水体全面消除。(相关单位:区环保局、区委农办<区农林水利局>、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大南街道)

2、提升河道水环境改造。实施河道绿道、景观绿带等工程,弘扬和提升水文化。2017年完成辖区内沿河闲置地块绿化补植、整理工作,开展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创建以河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的时尚大南、品质大南,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相关单位:区文广新局、区委农办<区农林水利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大南街道)

3、巩固“清三河”成效。强化“清三河”长效机制的执行力度,严防垃圾河、黑河、臭河反弹。不断加强河道水面保洁工作,2017年河道保洁全覆盖。到2020年,不断扩展河道水体保洁范围,基本实现水体保洁全覆盖。(相关单位:区委农办<区农林水利局>、区环保局、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区经信委、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财政局、大南街道)

)加强执法监管

1、完善治水工作制度体系。完善涉水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域占用补偿和岸线有偿使用等法规制度体系,做到治水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相关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局、区委农办<区农林水利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大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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