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鹿大南办发〔2017〕195号
关于调整河长的通知
各网格(社区)、科室、基层站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治水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7〕12号),进一步深化完善河长制工作,落实责任,强化统筹协调。
结合街道工作人员变动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河长如下:
一、总 河 长:张香梅 党工委书记
陈胜利 办事处主任
二、街镇级河长:
温瑞塘河 王永泽 党工委副书记
刘 广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龟河 林建勇 人大工委主任
南塘河 刘 广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小南门河 王永泽 党工委副书记
李建武 办事处副主任
朱丽丽 党工委委员
蝉河 王永泽 党工委副书记
李建武 办事处副主任
朱丽丽 党工委委员
山前河 朱丽丽 党工委委员
邓文海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林建勇 人大工委主任
汇车桥河 邓文海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 广 人武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