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鹿南郊办〔2017〕25号
关于开展精神障碍患者排查专项活动的
工作方案
各网格、社区、村,相关站所:
春季是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多发易发季节,为进一步做好我街道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管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发生,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街道实际,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精神障碍患者排查专项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标任务
(一) 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排查专项活动,全面实现精神障碍患者的检出率、管理率、治疗率和稳定率上升,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案率、命案率下降的“四升两降”目标。
(二) 工作任务
按照《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温鹿政办〔2016〕75号)文件要求:预防处置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应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部门合作”和“提前介入、积极治疗,动态管控和应急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指导、督促做好精神病排查工作。排查出来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包括外来流动人口)信息由各大网格负责汇总后报综治、公安、卫计等相关科室、站所,各相关科室、站所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精神病患者排查、防治和管控工作。
各大网格要通过排查专项活动,彻底摸清辖区范围内所有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包括外来流动人口),逐人登记备案并汇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发现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报卫计部门进行复核诊断;对确诊为精神障碍的居住超过6个月的外来人员,由现居住地社区(村)组织开展管控,并由街道将患者信息变化及时报告原户籍地政府;对确诊为精神障碍的居住未满6个月的外来人员,按照“应治尽治、 应管尽管、 应收尽收”的原则,由现居住地派出所负责将患者及时送定点专科医院进行诊治或收治住院,由街道落实贫困患者、残疾人患者的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并将患者信息报原户籍地或去向地进行管控。
二、 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专项活动时间2个月(2017年4月至5月)
2017年4 月,街道成立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排查专项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和目标,进行动员部署及宣传培训,明确保障措施;各网格要求通过监护人自报、调查走访、群众反映、相关部门或单位信息交换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多方法开展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障碍患者的拉网式排查,全面梳理比对基本情况信息,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网,对排查出来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名单,汇总后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筛查诊断;对排查中发现存在肇事肇祸行为或倾向的患者,及时报告辖区派出所并对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控制、送诊。
2017年5月,排查发现并确诊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街道将牵头建立由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监护人组成的关爱帮扶小组,签订管控责任书,落实监测、预警、救治、救助、服务、管理等管控措施。
三、 工作要求
各网格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实抓好排查专项活动。对排查不彻底的地方,要重新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对排查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特大案(事)件特别是命案的,要从严追责;街道综治办要做好排查专项活动的总牵头,并加强对各网格排查专项活动的督导与检查,将排查专项活动纳入平安综治考核内容。街道要结合排查专项活动,注重发现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建立健全精神病人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附件: 1. 鹿城区精神疾病线索调查问卷
2. 鹿城区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登记表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
2017年4月25日
附件 1
鹿城区精神疾病线索调查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