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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南郊办〔2017〕70号
关于印发《关于南郊街道重大拆违行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科室、网格、社区、村,辖区各部门站(队)所:
现将《关于南郊街道重大拆违行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10日
关于南郊街道重大拆违行动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妥善处置重大拆除行动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维持日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信访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抓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文明发展的理念,以“科学管理、优质安全、净化美化、文明和谐”为主要内容,着力保障征地项目的优质安全,着力营造各方支持的和谐关系,进一步展示城市文明形象,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
预防和妥善解决重大拆除行动群体性事件总要求: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1.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岗位责任制,由引发事件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解决。
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群众利益,用足用活政策,积极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加强并规范信访接待和调处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注意工作方法和策咯,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4.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确定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配合和支持,要相互协作、积极参与,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 时间内控制事态。对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 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理性、合法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6.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事前处置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处置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处置做到精确处理,追踪掌控。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大拆违行动过程中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下列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
1.群众以暴力方式来威胁拆违工作人员,阻止拆违行动。
2.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越级集体上访;
3.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4.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等
5.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
6.其他因强制拆除行动引发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四、指挥工作
重大拆违行动由南郊街道办事处主任金靖为总指挥,周晓晨主任为副指挥,辖区行政执法中队宁建勋、李文俊等为现场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