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南郊办〔2017〕156号
关于继续深化开展食品安全四个“你我”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网格、社区、村,机关各科室,相关站队所:
为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建设,激发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工作的满意度和消费信心,现就继续深化开展食品安全四个“你我”活动,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食品安全为核心,将四个“你我”活动作为推进社会共治的重要内容,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深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建设,有效激发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监管部门开展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加快形成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合力,以良好的作风、务实的举措,扎扎实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安全,为打造“食安南郊”做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我执法,你参与”食品安全大执法活动、“我宣传,你传递”食品安全大宣传活动、“你点题,我检测”食品安全大抽检活动、“你举报,我查处”食品安全大整治活动,积极动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拓宽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渠道,引导和发挥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不断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水平。
三、活动内容
(一)“我执法,你参与”食品安全大执法活动
结合年度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选择与老百姓密切相关,亟需整改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由街道食安办牵头,联合各社区(网格)、相关站队所,邀请人大代表、市场监管员协管员、市民代表等参与,组织开展“我执法,你参与”食品安全大执法活动。开展检查前,对参与检查的人员统一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培训和介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查处,并做好督促整改和跟踪复查。查处结果及整改情况要及时通报参加检查人员,如有疑问或不满,要耐心讲解并且告知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
(二)“我宣传,你传递”食品安全大宣传活动
结合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活动日,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规定等作集中宣传。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教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科普展览等形式,向公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实现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结合实施“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饮食安全教育,实现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打造固定宣传平台,微信公众号每周推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利用覆盖全辖区各个社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作用,深化与媒体、企业、社区(村居)的合作互动,大力宣传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动态新闻、食品科普常识,充分展示监管工作成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你点题,我检测”食品安全大抽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