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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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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南郊办2017143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

通   知

 

各网格、社区、村,机关各科室,相关站队所: 

    今年以来,省、市、区平安办相继对南郊街道进行了平安暗访,1016日省暗访组检查了温州娜服饰有限公司,1025日国务院安委会督察组专项督察了南郊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从检查的问题来看既有被检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也有监管排查不到位、检查频次不足的情况,还有基础台账工作不规范、不严谨的情况,从中暴露出街道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仍存在不少漏洞和短板。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体系,切实提高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为平安南郊建设筑牢安全基础,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

  各网格、社区、村,机关各科室,相关站队所,要以省、市、区平安暗访及国务院专项督查为契机,全面总结暗访督查中的问题,从讲政治、维稳定、保安全、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南郊街道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温鹿南郊党〔201690号)和《南郊街道消防安全与安全工作岗位职责说明》(温鹿南郊党〔201648号)的要求,落实相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督促相关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遵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工作,真正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强化社会消防安全基础,提高火灾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较大、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网格、社区、村,机关各科室,相关站队所,要全面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夯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基层基础,落实网格员的分工和职责,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作用,按照分片包干,分工负责的原则,排查细致、深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采用常态排查集中清查相结合、全面整治重点整治相结合等方式,针对本辖区或主管行业领域(责任范围)内生产型企业、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建筑工地等火灾危险性高的单位和场所,及时进行重点检查。要充分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鼓励居民发现上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营造人人都是检查员的社会氛围。

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不遗漏,对象包括企业、居住出租房、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沿街店铺、商场、洗浴、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宗教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消防隐患突出的区域。

(一)企业排查整治

1检查频次:一般企业,原则上每季度检查一次,一年不少于4次;重点企业(如服装、皮鞋、涉尘、涉危企业),原则上每月检查1次,一年不少于12次。

2检查内容:1.是否有营业执照;2.是否通道堵塞;3.是否电线已套管;4.是否安装应急灯;5.是否安装漏电保护;6.是否灭火器过少或过期;7.是否签订三级责任书、三级教育卡;8.是否开展企业隐患自查自改;9.是否开展应急演练;10.是否有应急预案;11.是否建立责任制;12.是否存在消防设施破损或无水;13.是否有操作规程;14.是否开展员工培训;15.是否有负责人、管理员培训上岗证。

(二)居住出租房排查整治:

    1检查频次:100人以上出租房(公寓)每周检查不少于1;30-99人出租房每月检查不少于2;10-30人每月检查不少于1;10人以下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

    2检查内容:1.违法建筑进行出租及使用的;2.居住出租房所在建筑内存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3.房屋租赁未向所在社区登记备案;4.租赁双方未签订租赁合同及消防安全协议;5.居住出租房存在三木结构(木楼梯、木楼板、木隔断);6.3层以上(含)的居住出租房未设置混凝土楼梯、未设有楼顶疏散条件和配置逃生绳等措施;7.居住出租房内电气线路未采用暗敷或阻燃套管保护;8.四要件配置不到位(灭火器、手电筒、防烟面罩、应急灯);9.30人(含)以上居住出租房未安装漏保,每层疏散通道和楼梯间等未设置点式报警器;10.居住出租房的居住间内设置灶间、厨房,且未采用实体墙与其他部分完全分隔;11.有电瓶车的居住出租房:未专门设置电瓶车充电区域和相关装置,充电区域未采用实体墙与其它区域进行分隔,或未安装简易喷淋装置;12.3层(含)以上房间的窗户安装铁栅栏或防盗窗。

(三)合用场所(店面)排查整治:

    1检查频次:每月检查不少于1

    2检查内容:1.违法建筑进行出租及使用的;2.店面内存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3.店面存在阁楼、木隔断;4.店面内存在三合一现象;5.店面内电气线路未采用暗敷或阻燃套管保护(规范电器的安全使用);6.四要件配置不到位(灭器、手电筒、防烟面罩、应急灯);7.未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8.店面内消防通道不通畅。

(四)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

    1检查频次:人员密集场所(老人公寓、高层及地下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网吧、超市、小旅馆)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

    2检查内容:1.违法建筑进行出租及使用的;2.场所内存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3.场所存在阁楼、木隔断;4.场所内存在三合一现象;5.场所内电气线路未采用暗敷或阻燃套管保护(规范电器的安全使用);6.四要件配置不到位(灭火器、手电筒、防烟面罩、应急灯)7.未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8.场所内消防通道不畅通;9.30人(含)以上的居住出租房未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及手动报警器;10.30人(含)以上的居住出租房集中使用明火灶具但厨房未设置简易喷淋装置;11.3层(含)以上的居住出租房未设置混凝土楼梯、未设有楼顶疏散条件或未配置逃生绳;12.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合用但未设置混凝土楼梯或未采用混凝土楼板与砖墙彻底物理分隔;确需开门,未采用防火门。

三、监管留痕,加强安全台帐管理与数据报送,确保台帐与数据规范齐全准确

(一)台账管理:

    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台账,是安全工作检查、安全工作评比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完整、规范的台帐对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各网格、社区、村,机关各科室,相关站队所,要充分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台账管理工作,要按照真实性、完整性、长期性的原则,落实专人负责,按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台账要体现动态性管理,日常管理主要采用纸质活页夹形式或电子版本形式进行台账管理,也可依托综治信息平台(平安建设信息系统)、消防平台、行业部门监管系统平台等作为辅助形式进行管理,但在次年一月初必须进行成册归档,以便于查询和检查。

    1企业建档建册:1.营业执照复印件;2.安全生产责任书;3.现场检查表(有隐患的还需复查书和整改前后对比照片)。

    2居住出租房建档建册:1.信息采集单;2.居住出租房督查(复查)单;3.消防安全责任书;4.有隐患的还需整改前后对比照片。

    3合用场所(店面)建档建册:1.信息采集单;2.营业执照照片;3.火灾隐患督查单(店面);4.消防安全责任书;5.有隐患的还需整改前后对比照片。

    4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建档建册:1.信息采集单;2.火灾隐患督查单(场所);3.消防安全责任书;4.巡查记录;5.人员密集场所应急预案;6.有隐患的还需整改前后对比照片。

(二)数据报送:必须准确、及时,各类汇总表、统计报表以纸质形式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四、营造氛围,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一)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持续推进消防宣传十进工作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重点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企业消防宣传大使行动等专项活动,依托街道消防基地、公共宣传栏、社区微信公众号等固定阵地和户外视频等社会媒介宣传普及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常识;创新安全知识宣传模式,开展“119”消防日与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系列宣传活动,围绕全国统一的宣传主题,形成强大的社会声势;做好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活动期间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消防宣传大使、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宣传骨干作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及逃生自救知识。

社区每月组织1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12次。活动情况按时上报安监所、消防站。

(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以街道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员、平安巡防力量、志愿者、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及其他人员为重点,分区域分类别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切实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完善安全生产四项培训,落实社区安全员检查业务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特种设备人员培训、单位负责人培训工作。

街道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业务培训,社区针对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及时开展出租房房东、单位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的消防培训活动,每季度1次,全年不少于4次。

 

附件: 1.现场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企业)

        2.整改情况复查意见书(企业)

        3.安全生产隐患汇总表

        4.南郊街道居住出租房督查(复查)情况登记表

        5.火灾隐患督查单(店面)

        6.火灾隐患督查单(场所)

        7.消防隐患汇总表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   

20171113   

 

 

 

 

 

 

附件1:

                                                           温鹿___改字(20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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