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南郊办〔2017〕118号
关于印发南郊街道劣V类小微水体
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片区、科室、社区(村):
根据《关于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治水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7〕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完善河长制工作。现将南郊街道劣V类小微水体责任人名单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
附件:南郊街道劣V类小微水体责任人名单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25日
附件:
南郊街道劣V类小微水体责任人名单
序号 |
河段名 |
责任科室 |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0706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