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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大南委〔2016〕48号
关于印发《2016年大南街道科室考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网格、科室:
《2016年大南街道科室考绩工作实施办法》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工作委员会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大南街道办事处
2016年5月6日
2016年大南街道科室考绩工作实施办法
为切实发挥考绩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进一步增强街道的综合实力,建立健全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根据区委文件《2016年街镇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现制定2016年大南街道科室考绩工作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考绩工作以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分级分类、科学考评,奖优治庸、重在激励为基本原则,围绕各科室职能,将各科室的考绩责任目标逐个分解,使工作绩效实现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设置年度考绩奖,考核结果与年度考绩奖挂钩。坚持注重实绩、打破平均、奖罚并举的要求,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和《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进一步体现工作绩效与薪酬收入的关联度。
二、考绩对象
考绩对象为街道7个职能科室及工作人员。
三、考绩项目
(一)科室(总分100分)
1、承接考绩项目得分(88.25)。
根据各科室承接区考绩项目得分分为A、B组。A组含党建办、综治办、城管城建办、经济办。B组含党政办、监察室、社会事务办。
A组赋分按实际得分与应得分计算完成率。全部项目合计完成100%-95%得本项满分;完成94%-90%,每下移一个百分点扣减本项得分的1%;完成90%以下每下移一个百分点扣减本项得分的2%。
B组根据各科室承接区考核任务得分直接折算赋分,监察室、社会事务办承接区考绩项目和街道个性项目分值为4分,满分的得本项满分,有扣分的按照实际扣分折算。党政办直接取其余6个科室得分平均值。
2、共性项目(5分)。
(1)信息报送(2)。
(2)党风廉政建设与效能监察(3)。
共性项目考核细则另行发文。
3、综合评价(6.75分)。
(1)网格(社区)评价(3.5)。各网格针对科室指导情况予以评价,优秀得0.5分,良好得0.45分,合格得0.4。最终得分为7个网格评价分之和。监察室取其余6个科室得分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