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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福镇“低小散”块状行业
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山福镇“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1日
山福镇“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大战略决策,进一步推进“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加快淘汰低端落后产能,强化工业污染治理,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有效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根据《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关于以“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全面深化“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的指导意见》(浙转升〔2017〕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开展“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行动,现结合山福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开展“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是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块状经济产业整体竞争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经济增长中高速、发展质量中高端”的必由之路,对于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市、区有关决策部署,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低端落后产能、“三合一”和“四无”企业(作坊)集中,易引发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突出问题的行业区块、低效企业治理为重点,全面实施以“一从严二加快”(即从严对标整治、加快入园集聚、加快改造升级)为主要内容的“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2017年3月底,完成 “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的新一轮摸底排查;到2017年底,整治、淘汰、提升“低小散”企业(作坊)20家以上。2017年-2019年,全镇落后产能涉及企业逐步淘汰,每年推动一定数量的中小微企业入工业园区提升发展。到2019年底,“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全面得到整治,小微企业发展集中度显著提高,发展质量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山福镇对本地区低小散行业治理工作负总责,各村、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沟通指导,扎实推进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从严对标整治提升
1、关停和整治“四无”企业(作坊)。各村要全面排查现存的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的企业(作坊),逐家摸清基本情况,建立“一企一档”。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工作,加强安全、用地、环保、节能、“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依法整治“四无”企业(作坊),对法律法规明确关停的、整改无望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作坊)要坚决依法予以出清。对限期未关停的企业,要依法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
2、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产业政策,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坚决淘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等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加快淘汰改造10蒸吨/时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低效落后电机等设备。
3、全面治理低效企业。加强对“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排位末档、资源利用效率低、综合绩效差、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整治,推动企业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加快完成整改提升。对企业整改不力的,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采取差别化用地、用水、用电、排污等措施,倒逼加快退出或转型转产。加大特困企业处理力度,推动特困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实现有序退出和市场出清。
(二)加快入园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