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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福镇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
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委会、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福镇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7日
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
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科室、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安监管法规〔2017〕87号)和《转发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温安监管〔2017〕87号)、《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温鹿安监管〔2017〕100号)的文件精神,强化职业健康监管效能,提升监管水平,现就我镇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以下简称:一体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
《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市安监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体制的重大改革与创新,对完善监管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把握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新形势、新常态,牢固树立“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新理念,深刻认识“一体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做好《实施方案》的传达、学习和贯彻工作,确保在2018年11月底之前全面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
二、强化机构建设,开展业务培训
要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安监队伍职业健康业务素质,以文件形式明确安监所的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和人员配备,满足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需要。安监所应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对所有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进行一次职业健康监管业务培训并建立过程性资料台帐,实现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
三、增强执法意识,落实重点工作
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准确把握一体化监管执法的意义和内涵,自觉将职业健康融入安全生产工作的各方面,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的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