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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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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双桥村、机关各科室:

现将《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广化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8330

 

 

 

 

 

 

 

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鹿城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鹿委发〔2018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九届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以服务企业和民生需求为导向,以“清廉鹿城”为总目标,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口,以深化“效能革命”为切入点,开展“深化改革优环境”“执纪监督治怠政”专项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整治“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作风顽疾,杜绝弹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重点解决执行不力、办事不畅、作风不实等问题,积极打造“店小二”式的全程代办、“经理人”式的全程跟进、“监护人”式的全程保护、“清单”式的全程减负、“查酒驾”式的全程监管的营商环境高地,为鹿城努力争当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的排头兵、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的顶梁柱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深化改革优环境”专项活动

进一步优化政府公共服务,切实回应企业需求。针对规上企业、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和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坚持凡查必备,除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实名举报投诉外,涉企执法部门未经备案,一律不得擅自进入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未经备案的行政执法活动,一律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未经报批,一律不得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场陪同,着力打造“不诉不查”的涉企执法环境。面向规上企业、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和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开展“企业提、政府办”“点对点、面对面”“百名干部联百企”等系列助企行动,建立“有求必应”的营商专员(代办员)制,实行代办服务、全过程服务。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和验收双提速,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力争竣工验收前“最多跑一次”“最多30天”。开展产业政策专项清理、专项监察、专题宣传,强化涉企政策“刚性兑现”。实行涉企税收“柔性执法、优质服务”,净化招投标市场,全面放开涉批中介服务市场,全面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全面提升对外贸易水平。延伸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打造专门的营商环境监督管理机构,规范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加快工业用地二次开发,结合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妥善处置厂内历史违建,实施户外广告布点规划,切实改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法治环境。具体举措按照区里“深化改革优环境”十四条措施执行。

(二)开展“执纪监督治怠政”专项活动

强化执纪问责力度,突出政治巡察、专项监察,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重拳整治消极怠政行为。开展涉企执法专项整治,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实施对企业的各种检查。严厉整治“慵懒散慢”和不担当问题,严肃查纠涉企优惠政策落地“中梗阻”、“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拆迁吃拆迁安置利益”、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以及村霸、地霸阻碍项目建设等行为,全力破解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服务难、落地难,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实到位。拓展深化“万人双评议”活动,实行规上企业效能监测点全覆盖,强化对营商环境建设的动态管理。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家国不分”“一家两制”以及“朋友圈”等利益输送问题,促进“亲”“清”政商关系。坚决查处相互抱团等打击报复投诉企业的行为,持续强化破坏营商环境问题问责力度,营造企业敢于发声、直指问题的良好氛围。严肃查处党政机关及党员干部在中介组织领域违纪问题,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自由竞争的中介市场环境。

(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聚焦中心工作、聚焦基层组织、聚焦社会热点,以10类黑恶势力为重点,严厉打击影响企业发展或项目建设的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和村霸、地霸等黑恶势力。在全街道范围内建立线索排摸机制,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向“微腐败”开刀,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努力营造安全、公正、优质的营商环境。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3月底前)。出台“深化改革优环境”职责分工、“执纪监督治怠政”十一条措施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各社区、双桥村、机关各科室要针对制约本辖区营商环境提升的关键环节、重点问题,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在全街道范围内选派优秀干部担任规上企业和重点招引企业的“营商专员(代办员)”。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4月-6月底)。各社区、双桥村、机关各科室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改革举措,确保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企业认可度、满意度和项目推进速度明显提升。开展历年招商签约未落地项目大梳理,分门别类予以处置。街道纪工委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督查活动,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切实解决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消极怠政等突出问题。视情召开现场会,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形成点上示范、带动全局的效应。

(三)全力破难阶段(20187月-12月底)。针对营商环境中反复出现、反映多次、反馈缓慢的难点顽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实行挂牌整改,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采取“伤筋动骨”举措,下大决心彻底整改,确保我街道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建成一流领先的营商环境高地。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工作拖拉、破难不力、整改滞后的行为,严肃问责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812月中下旬)。“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价工作成效,对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进行复制推广,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党工委、办事处听取活动的总结报告、研究深化举措。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双桥村、机关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营造最佳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把营商环境提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党工委、办事处成立“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为第一副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下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经济办、纪工委。同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党工委副书记为组长,办公室设在综治办。适时成立区营商环境建设专门机构,并设立投诉专线,负责全街道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制定、协调指导、服务管理和问题督办等工作。各社区、双桥村、机关各科室要参照街道做法,切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扎实有效推进营商环境建设

(二)深化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创新营商环境优化机制,提高营商环境建设的谋划力、行动力、影响力,坚定破除改革藩篱,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三)明确责任落实。各社区、双桥村、机关各科室按照工作定量、责任到人、限时完成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起上下贯通、协调通畅的责任链条。各科室负责人作为“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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