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2018年南郊街道职业健康执法年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全省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安健〔2018〕23号)、温州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8年温州市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安监管〔2018〕28号)和鹿城区安监局《关于印发2018年温州市鹿城区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鹿安监管〔2018〕38号)的文件精神,街道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2018年南郊街道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8日
2018年南郊街道职业健康执法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根据浙江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全省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安健〔2018〕23号)、温州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8年温州市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安监管〔2018〕28号)和鹿城区安监局《关于印发2018年温州市鹿城区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鹿安监管〔2018〕3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辖区行业分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以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核心,大力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健康严重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职业健康失信企业,进一步提高职业健康执法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有效推动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有效保障重点行业企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我辖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范围和内容
2018年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要突出重点,主要针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违法行为开展具体工作。
(一)重点行动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要求,认真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将工作场所粉尘严重超标的企业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严格执法检查,以法治震慑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控制和消除粉尘危害。重点开展“三项行动”,即: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强化“三同时” 事中、事后监管;重点行业职业危害“回头查、回头看”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在往年工作基础上,继续推进皮鞋制造、汽车制造、汽车维修、危险化学品领域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等重点行业职业危害“回头查、回头看”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其中,对汽车制造企业的监督执法要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46号)的有关要求进行。
(二)重点内容
各有关单位在全面检查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的基础上,要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内容,着力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且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且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
3.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
4.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5.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的;
6.未依法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
7.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
8.其他严重的职业卫生违法行为。
三、时间安排
执法年活动分为五个阶段
(一)启动部署阶段(4月5日之前)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根据辖区的行业分布特点,结合今年职业卫生档案规范建设的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执法年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执法重点、检查计划和工作要求,在推进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同时推进职业卫生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并于4月5日前报送街道安监所(联系人:李丹,联系电话:55567752,邮箱:253851288@qq.com)
(二)自查自改阶段(4-6月)
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等规定,督促相关企业按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其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的工作场所加强设计改造,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资金投入,有效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窗体顶端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于没有按照要求限期完成整改的企业,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的要停产,该纳入“黑名单”的要纳入“黑名单”管理。要加强警示教育,公开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监察执法阶段(7-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