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社、各基层站所:
为切实规范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巩固历年隐患整治成效,提升基层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全街道开展消防安全大巩固大规范大提升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要求,在2017年“七大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工作基础上,全面规范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巩固隐患整治成效,切实提升全街道火灾防控水平,确保我街道火灾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规范消防安全工作机制
规范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机制。认真对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及时制订出台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岗位职责和问责办法,严格落实各村社消防工作职责,规范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二)巩固火灾隐患治理成效
巩固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隐患治理。(1)严格登记备案。持续按照“房东申报、资质证明、网格检查、街道审核”要求,做好居住出租房登记备案工作,并实时录入网格化系统。(2)规范改造提升。按照《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温鹿政办发明电〔2017〕158号)要求,实施居住出租房备案审批及整改提升。(3)强化执法打击。要依法联合整治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尤其是加大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巩固高层建筑隐患治理。落实隐患督改。各村社要进一步完善高层建筑基础信息库,对存在消防设施隐患的高层建筑,应立即启动应急备用维修资金,投入整改;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上报街道,街道会综合运用政府挂牌督办、行政执法、重点约谈、媒体曝光等手段加大力度整治消防隐患,确保2018年年底前所有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保持有效运行。
巩固老旧小区隐患治理。(1)加大消防管网改造力度。各村社要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对室内消火栓缺水的老旧小区排摸工作;(2)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由各村社牵头街道配合,督促业主、使用人参照开展相关工作,各村社每年对老旧小区开展消防检查不少于1次。(3)不断强化人防技防措施。各村社要将老旧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创建工作内容,将隐患督改和消防宣传培训内容纳入平安巡防志愿队巡查内容。2018年6月底前,按照“有基本灭火器材、固定存放地点、落实人员管理”的要求,建立消防器材存放点,完善老旧小区自防自救体系。采取政府出资、电力部门免费安装的方式,切实加大漏电保护装置安装力度,降低电气火灾风险。
(三)提升基层火灾防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