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部门履职评议暂行办法》(温鹿人大常〔2018〕24号)和《温州市鹿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经信局、区卫计局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温鹿人大常办〔2018〕45号)文件精神,鹿城区人大常委会将对我局进行履职评议,现将《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履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7月12日
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履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部门履职评议暂行办法》(温鹿人大常〔2018〕24号)和《温州市鹿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经信局、区卫计局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温鹿人大常办〔2018〕45号)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更好地接受区人大的监督,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鹿城区建设“时尚智都、山水美城”的工作思路,把评议工作和各项经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评议工作总结发扬成绩,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体制机制,加强能力、作风和队伍建设,提高科学发展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促进鹿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评议内容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的情况;
(二)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
(三)履职尽责、勤政廉政和效能建设的情况;
(四)办理区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
(五)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
(六)区人大常委会或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步骤
评议工作自7月开始,至12月结束,具体分宣传动员、自查自纠、履职评议、整改落实等四个阶段进行。
(一) 宣传动员阶段(7月中旬前)
1、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传达区人大专项工作评议部署安排及工作要求,统一思想,研究迎评工作事宜。
2、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3、召开全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迎评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至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