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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五马街道辖区D级私有危房治理
解危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社区(网格)、辖区职能站所:
《五马街道辖区D级私有危房治理解危实施方案》已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工作委员会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五马街道办事处
2018年6月30日
五马街道辖区D级私有危房治理解危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D级私有危房处置解危工作,根据《鹿城区城乡危旧住宅房屋建设修缮管理暂行办法》(温鹿政办〔2018〕37号),现就本街道辖区内D级私有危房处置制定解危方案如下:
一、分类处置
鉴于辖区内D级私有危房类型多样、情况复杂,为确保公平合理,现决定按照同步实施、分类处置的原则进行解危。因紧急避险提前腾空已发放的临时安置费,自2018年11月10日起不再发放。
二、申报流程
(一)“公寓式” D级危房
1.解危方式:
经充分研究论证,鉴于“公寓式”D级危房不具备实施修缮加固或原拆原建的条件,故采取等值置换住宅或货币回购方式解危。
2.实施步骤:
(1)“公寓式”D级危房业主凭产权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房屋权属凭证等与置换、回购签约相关的材料向街道申请置换或回购;
(2)街道核实业主提交的材料后,启动置换、回购前期工作;
(3)街道以幢为单位,对“公寓式”D级危房进行置换、回购。前期工作完成后,业主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置换或回购协议签订。
(二)“非公寓式”D级危房
1.解危方式:
根据《鹿城区城乡危旧住宅房屋建设修缮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非公寓式”业主解危优先考虑修缮加固、原拆原建方式。当该两种方式无法实施或不足以解危的,方可采取等值置换住宅或货币回购。
2.实施步骤:
(1)“非公寓式”业主采取修缮加固的,应向区综合执法部门申请备案;采取原拆原建的,应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修缮加固后经有资质鉴定单位鉴定仍达不到 A、B 级标准的,或经规划部门综合审定不具备原拆原建条件的,由业主凭上述证明材料及产权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房屋权属凭证等与置换、回购签约相关的证明材料向街道申请置换或货币回购;
(3)街道核实业主提交的材料后,启动置换或回购前期工作;
(4)前期工作完成后,业主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置换或回购协议签订。
三、置换、收购计划时间安排
(一)前期工作:
启动时间为2018年7月上旬,工作内容包括入户丈量评估、未登记建筑认定、“住改非”认定等。其中旧房评估时点以本方案公布之日为准。
(二)签约工作:
前期工作完成后,业主应在规定期限内与街道签订置换或回购协议:
1.签约期限:自2018年8月8日起至2018年9月18日下午17时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