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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双屿办〔2018〕120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基本无违建街道”创建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品位,改善城乡发展环境,推进街道防违控违拆违工作,巩固“三改一拆”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开展基本无违建街道创建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违法建筑拆除大见成效,违法建筑行为得到全面遏制”的要求,扎实开展“基本无违建街道”创建工作,全面深化违法建筑拆除行动,促进标本兼治和长效管理,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提升,提高群众生活品质,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二、总体目标
全面深化双屿街道“基本无违建街道”创建活动,促进全街道防违控违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形成,违法建设行为得到全面遏制,“三改一拆”行动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确保到2018年底,街道达到市“基本无违建街道”创建标准。
三、创建标准
基本无违建街道需符合以下标准:
(一)既有违法建筑处置到位。按照同类同批同处置要求,辖区内已发限期通知书的全部整治到位;对其他既有违法建筑,按照《鹿城区违法建筑处置实施细则》进行依法、分类处置,做到应拆尽拆,宜缓可缓。
(二)“一户多宅”清理整治到位。严格执行农民建房“一户一宅”规定,规范农民建房审批程序,实现农房建新先拆旧;农村非法“一户多宅”的清理整治基本到位;对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无房户、危房户建房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按照尊重现实、实事求是原则,完成市域村庄规划,保障部分农民建房需求。
(三)新增违法建筑及时拆除。全面防控新增违法建设行为,新增的违法建筑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予以拆除。
(四)全面落实拆后利用处置。及时开展拆后利用处置工作,根据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意见,按照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种则种、宜用则用的原则,做好拆后土地利用工作。
(五)控违长效管理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防控巡查队伍、机制,强化动态监管,实现巡查防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六)实现平稳安全拆违。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实体认证、法律程序先行,规范处置程序,严格落实三方案一报告(强拆现场安全保卫方案、信访风险评估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社会稳定风险专项评估报告),坚决杜绝群体性信访事件、恶性社会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
四、创建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1月—3月)
召开街道“基本无违建街道”创建动员大会,制定“基本无违建街道”创建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全面细致部署,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创建宣传,积极营造创建工作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