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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社区、辖区职能站所:
《大南街道会议制度》已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工作委员会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大南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2日
大南街道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体现集体领导和民主、科学的决策,结合大南街道实际,特制定大南街道以下会议制度。
一、书记办公会议
(一)议事范围
1.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2.酝酿需要提交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重要文件。
3.研究人事工作。
4.研究街道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
5.对当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情作出部署。
6.其他需要党工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的重要事宜。
(二)议事要求
1.会议时间。书记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会议主持。书记办公会议由党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政办负责会议的通知、管理及会议记录等工作。
3.参加人员。参加对象为书记、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可视情况列席,主持人亦可以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列席。酝酿干部人事事项时,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党工委委员应当列席。
4.会议议题。会议议题需提前报党工委书记审核,并明确议题用时。临时增加的议题, 原则上不得上会。 议题相关材料应提前1-3天报党政办予以印制,如需使用电脑、投影等应提前1天告知党政办予以安排。书记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时,一般应由议题的主要提出人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有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其余参会人员就议题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归纳讨论情况,提出实施意见。如需采取表决方式决定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二、主任办公会议
(一)议事范围
1.学习讨论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办事处的重要指示、决定,讨论贯彻落实意见。
2.酝酿需要提交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重要文件。
3.讨论研究经费支出。
4.研究街道建设与管理以及政务事宜,讨论报请上级政府审定的重大事项。
5.研究阶段性工作。
6.讨论需由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议事要求
1.会议时间。街道主任办公会议原则上每一到两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会议主持。主任办公会议由办事处主要领导召集并主持。党政办负责会议的通知、管理及会议记录等工作。
3.参加人员。会议参加对象为办事处主任、副主任,根据会议需要,可邀请其他有关人员列席。
4.会议议题。会议议题需提前报办事处主任审核,并明确议题用时。临时增加的议题, 原则上不得上会。议题相关材料应提前1-3天报党政办予以印制,如需使用电脑、投影等应提前1天告知党政办予以安排。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时,一般应由议题的主要提出人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有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其余参会人员就议题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归纳讨论情况,提出实施意见。如需采取表决方式决定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三、党工委会议
(一)议事范围
1.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工委的重要指示和重要工作部署,结合街道实际,研究决定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决定党工委工作计划及其落实措施;研究中长期规划、重点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研究街道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建设和社会发展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对重大突发事件提出处理意见。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任免(聘任、解聘)、调动、奖惩等事项。
4.讨论、检查党工委自身建设工作;研究党的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下属党组织请示的重要事项。
5.讨论、研究本单位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
6.讨论、研究需要集体协商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二)议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