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丰门办〔2018〕65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18年丰门街道“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丰门街道“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精心部署,抓好贯彻落实。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31日
2018年丰门街道“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推动丰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根据《鹿城区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温鹿安办[2018]17号)统一部署,结合丰门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主线,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题,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丰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三下降”,继续保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组织领导
丰门街道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街道张青锋主任为组长,叶文勇部长为副组长,街道党政综合办、党建工作办、综合治理办、社会事务办、城市管理与建设办、经济发展办、总工会、团工委、妇联、丰门市场监管所、鞋都派出所、卫生监督所西片分所、质监城西所、行政执法鞋都中队、双屿环境管理所、交警支队一大队四中队、运管一大队四中队、双屿供电所等单位负责人及各大片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所,叶文勇部长兼任主任,胡伟星为副主任,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三、主要活动及组织安排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安排
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题,认真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声势,营造“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的良好社会氛围。
1.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工作,街道计划组织以下各项活动:
(1)开展“坚持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意见》《实施意见》《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2)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拟定于6月中旬开展以现场咨询、图文展示、发放宣传品、悬挂宣传条幅、有奖竞答、现场演示等形式的综合宣传咨询活动。街道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
(3)举办安全生产月主题文艺晚会。拟定于6月下旬在时尚港举办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文艺晚会。
(4)实施“七进”扩面提质行动。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等基层单元,开展“七进”精品示范点轮播宣传活动,通过微信矩阵等新媒体大力推送宣传,提升“七进”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开展“三送安全进企业”、少年儿童现场书画、作文大赛、“安康杯”竞赛等系列活动,实现企业职工安全技能提升、学生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增强,辖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
(5)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6月中下旬,由街道牵头,联合多部门在时尚港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和生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6)组织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参加网络安全培训。组织1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网络安全知识培训。
(7)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结合丰门辖区行业特点和事故案例,积极组织广大职工群众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8)开展网上知识竞赛。借助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安全知识微信有奖竞答活动。竞答内容包含《意见》、《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科普知识等。积极发动社会公众或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2.各片区、有关单位要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手机短信、双微(微博、微信)宣传活动。利用手机、微博、微信等人民大众常用通信工具及移动信息发布平台,开展全民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学习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月主题、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安全警句等,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法制意识。
(2)开展LED宣传活动。充分利用辖区内沿街LED宣传窗口及企业、宾馆等场所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口号一个月。
(3)开展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各片区至少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安全主题宣传咨询活动,其他各单位分别在各自领域开展相关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形成安全生产宣传合力,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