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五马办发〔2018〕61号
关于印发《五马街道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
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网格)、科室、职能站所、有关单位:
为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坚决治理从业人员身边的重大安全隐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委会及《鹿城区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鹿安办〔2018〕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街道安委办制定了《五马街道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十日
五马街道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
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坚决治理从业人员身边的重大安全隐患,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委〔2018〕10号)《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温州市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安委〔2018〕4号)以及《鹿城区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鹿安办〔2018〕45号)精神,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行为,规范管理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力争通过综合治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和信息查询。
二、治理重点
1.查处不法分子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
2.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人员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
3.查处假冒安全监管部门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行为,净化特种作业查询网络环境;
4.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
5.查处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违规培训、违规办理特种作业证的行为;
6.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行为。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时间从即日起,到2018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上旬-9月中旬)。各社区(网格)、有关科室、站所、单位要制定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行动实施计划,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开展宣传,确保各生产经营单位100%知晓,特种作业人员100%知晓。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中旬至10月底)。
1.自查自纠阶段(9月底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梳理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通过证书查询系统(进入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依次点击“服务”—“服务大厅”—“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进入查询平台;或进入省安监局网站http://www.zjsafety.gov.cn,点击页面右下角“证书查询(省局)”,进入查询平台(进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samr.saic.gov.cn,依次点击“原质检总局网站”—“司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公示查询”,进入查询平台;或者进入省质监局网站http://www.zjbts.gov.cn,依次点击“查询中心”—“浙江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信息查询”,进入查询平台)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率达到100%。
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机构,对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要求,完善并保持本机构相应条件,规范培训管理,健全培训档案台帐。
特种作业操作证考试机构,要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并保持相应条件,健全特种作业考试相关制度,严格考试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