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公布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鹿办发明电〔2017〕45号)和《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部门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温鹿办发明电〔2018〕52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18年12月5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继续有效的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宣布失效的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7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 号 | 文 件 名 称 | 统一编号 |
1 | 温鹿人社〔2012〕50号 | 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CLCD13-2012-0001 |
2 | 温鹿人社〔2013〕84号 | 关于鹿城区民办医疗机构人事代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CLCD13-2013-0001 |
3 | 温鹿人社 〔2013〕96号 | 关于公布全区民办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工资指导线(最低标准)的通知 | CLCD13-2013-0002 |
4 | 温鹿人社 〔2014〕39号 | 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提高护士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 CLCD13-2014-0001 |
5 | 温鹿人社〔2014〕71号 | 关于印发《鹿城区高技能人才职业资格直接认定办法》的通知 | CLCD13-2014-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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