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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郊街道《切实做好2019年度消防
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社区、村,辖区部门站(队)所:
现将《南郊街道切实做好2019年度消防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3日
南郊街道切实做好2019年度消防工作的通知
为全力打好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确保2019年火灾起数、死亡人数比2014年至2016年的年平均数下降35%,每十万人口火灾死亡率少于0.15,经街道研究同意,现就做好2019年度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巩固完善消防工作责任体系
(一)坚持部门共治。推动将消防工作职责纳入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三定”方案,3月底前,开展1次行业消防安全风险研判,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推行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培树一批责权明晰、管理规范的典型单位。11月底前,行业系统单位完成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消防站要加强综合监管,指导、督促行业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二)坚持单位主责。各社区、村、各有关部门要规范单位日常管理,督促社会单位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推行单位自主管理系统,加强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力度,严管严控易燃可燃有毒装修装饰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故障、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等突出问题。火灾高危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六加一”措施和“户籍化”管理制度,持续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守规承诺公告、黑名单等制度,联合惩戒消防失信行为。
(三)坚持从严问责。严格落实火灾和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双预警”工作机制,督查结果纳入平安建设“负面清单”和考绩内容。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两类场所发生火灾的,街镇分管负责人必须约谈;两类场所发生亡人火灾的,街镇主要负责人必须约谈;凡是被追责的人和事,必须全区通报,并组织学习借鉴。建立并落实火灾事故领导分级到场制,严格落实火灾事故“一案双查”制度,对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落实跟踪督办制度,符合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立案追诉标准的,全部依法立案办理。
二、巩固重点领域治理成效
(四)深化两类场所(老旧民房)常态严管机制。紧盯两类场所隐患顽疾,3月底前,完成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回头看,9月底前,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及区域性隐患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治。流动人口在4000人以上的社区(村居)全面推行旅馆业式管理;完成6.9万家耐火等级低的全木或砖木结构和1990年以前建造的两类民房电气线路改造。开展两类场所常态抽查复查,落实火灾发生地500米范围区域性隐患核查,每年抽查不少于总量的10%,各街镇每年全部检查一遍。强化常态化巡查机制,依托“平安综治大巡防”活动,开展两类场所(老旧民房)集中区域的夜间巡查。
(五)深化其他重点领域治理。落实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常态治理。巩固提升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整治和远程监控联网成效,11月底前,高层建筑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等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消除,高层公共建筑和采用玻璃幕墙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全面消除,高层公共建筑和住户在2000户以上的高层住宅小区组建微型消防站。深化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完成6个老旧小区增配改造任务。(十里亭的德绣苑、德锦苑、德里苑;丽庆的昌祥小区;吴桥的金顺大楼、德丰大楼)。深化电气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集中安全充电点建设工作,总安装任务2783个,现已完成1606个,剩余1177个,分摊7个社区完成,每个社区必须完成约170个,引导已建充电点改造升级,进一步提高充电点使用率,全年电气火灾起数和亡人数占比下降超过5%。各社区、村、各有关部门按照“什么隐患问题严重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辖区防控重点,至少组织开展一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六)加强重大风险隐患管控。加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排查,落实清单化管理,3月底前,按照“应挂尽挂”的原则,分类分级统一挂牌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区域(单位);8月15日前,统一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原则上要全部完成整改;并报消防站备案。
三、提升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七)开展“智慧消防·智能防控年”行动。依托智慧化引领城市管理升级,推动社会治理创新,11月底前,全面投用新改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提升管理效能,各街镇完成消防安全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任务,并推动平台迭代升级,分类归集各类智能防控系统。将“智慧消防”融入“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同推进、同部署,分阶段、分步骤完成改造升级。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居住出租房等场所应用智慧用电、智能预警、远程监控等技术,实现智能预警、定点除患。培育一批“智慧消防”示范点,探索建立“政府主导购买服务、企业运营有机更新”等“智慧消防”建设模式。
四、进一步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到位
各社区、村,机关各科室,相关站队所,要全面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落实网格员的分工和职责,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作用,按照“分片包干,分工负责”的原则,排查细致、深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采用“常态排查”和“集中清查”相结合、“全面整治”和 “重点整治”相结合等方式,针对本辖区或主管行业领域(责任范围)内生产型企业、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建筑工地等火灾危险性高的单位和场所,及时进行重点检查。要充分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鼓励居民发现上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营造人人都是检查员的社会氛围。
(八)企业排查整治
(1)检查频次:一般企业,原则上每季度检查一次,一年不少于4次;重点企业(如服装、皮鞋、涉尘、涉危企业),原则上每月检查1次,一年不少于12次。
(2)检查内容:1.是否有营业执照;2.是否通道堵塞;3.是否电线已套管;4.是否安装应急灯;5.是否安装漏电保护;6.是否灭火器过少或过期;7.是否签订三级责任书、三级教育卡;8.是否开展企业隐患自查自改;9.是否开展应急演练;10.是否有应急预案;11.是否建立责任制;12.是否存在消防设施破损或无水;13.是否有操作规程;14.是否开展员工培训;15.是否有负责人、管理员培训上岗证。
(九)居住出租房排查整治
(1)检查频次:100人以上出租房(公寓)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30-99人出租房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10-30人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10人以下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