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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温州市鹿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鹿城区消防安全治理攻坚战行动
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社区、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鹿城区消防安全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3日
关于印发《鹿城区消防安全治理攻坚战行动
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鹿城区消防安全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9年3月29日
鹿城区消防安全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七大攻坚战的通知》(温政办〔2019〕25号)要求,根据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治理攻坚战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确保火灾起数、死亡人数比2014年至2016年的年平均数下降35%,每十万人口火灾死亡率少于0.15,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内容
(一)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重点整治物理分隔不到位或两层以上居住部分没有设置独立安全出口的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
1.整治目标:3月底前,完成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回头看,9月底前,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及区域性隐患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治。完成耐火等级低的全木或砖木结构民房和1990年以前建造的两类民房电气线路改造。
2.工作机制:各街镇要在流动人口4000人以上的社区(村居)推行“旅业式”管理,强化源头防控;发动基层站所、全科网格等力量建立常态化、网格化的消防巡查巡防机制,强化末端监管;对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发生火灾的,严格落实“三个必须”问责铁规,强化责任落实。
(二)高层建筑。重点整治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堵塞、远程监控系统未联网等突出问题。
1.整治目标:11月底前,全区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设施维保机构(单位有技术力量的,可自行维保),定期开展维护保养;高层建筑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等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消除;高层公共建筑和采用玻璃幕墙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全面消除;高层公共建筑、2000户以上的高层住宅小区完成建立微型消防站;基本消除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瘫痪现象,持续巩固远程监控系统整治成效。
2.工作机制:区房管中心要对接温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固化高层建筑物业维修资金“绿色通道”,有效争取整改资金落实。会同消防部门和属地街镇探索建立无物业、无维保单位、无业主委员会的高层住宅建筑隐患整治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补齐高层建筑隐患治理“最后一块短板”,督促物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各街镇要发动业主委员会参与隐患整治。
(三)电动自行车。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点“重建轻用”的问题,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违规停放等违法行为。
1.整治目标:6月底前,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点欠账地区要完成清账任务。大力推广“1元钱充电时长不低于5小时”的电力费用优惠政策;要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坚决确保不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
2.工作机制:各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两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社会面执法震慑。要鼓励第三方机构进行充电点建设,补齐充电需求缺口,确保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全覆盖。
(四)老旧小区。重点整治老旧小区消防车道堵塞等违法行为,完成一批老旧小区消防设施的增配改造任务。
1.整治目标:11月底前,完成50个老旧小区消防管网增配改造任务,基本解决老旧小区消防车道堵塞问题。
2.工作机制:各街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市交警一大队、市交警二大队要联合开展老旧小区消防车道堵塞行为的清查行动;其中,对于开放式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的清查由属地街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警一大队、市交警二大队联合开展;对于封闭式小区内的消防通道堵塞行为的清查由属地街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联合开展。消防鹿城分局要积极对接市公用集团落实消防管网增配改造任务。各街镇、有关部门要探索将老旧小区纳入“智慧安防”小区创建内容,实现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本质提升。要建立至少1支巡防队伍,紧盯独居孤寡老人、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大巡防”。
(五)文化场所(单位)。配合市文物保护考古所对辖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巡检,落实文物保护属地责任,排查整治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以及人员聚集的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和公共文化活动场馆等重点区域,重点检查三级以上博物馆等重要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