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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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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鹿文〔2019〕4号

 

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

   为明确我局财务管理流程,规范财务管理,现将《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1月29日

 

 

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机关,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

第一条 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统筹安排,综合管理;

(二)精打细算,量入为出;

(三)保障重点,兼顾一般;

(四)勤俭节约,讲求实效。

第二条 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体制: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付。

第三条 机关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经费收支预算,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开展财务活动分析,加强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对报销单据要认真审核,做到报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报表。

二、预算编制及执行

第四条 预算编制:由财务人员按照“合法、规范、公平、节俭”的原则,结合上年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实际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局党组审定执行。

第五条 财务预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上级安排的专项或业务经费。

第六条 党团活动经费、工会费按党组会议核定的标准列入专项支出。

第七条 基本支出指用于满足单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类支出;专项支出指具有专门用途的费用支出,原则上按年初预算和上级下达的科目执行。

三、支出管理

第八条 资金管理及审批遵循“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和“会签制”。经手人要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证明人核对,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把关。

第九条 资金审批一般程序和权限:由经手人负责将票据进行分门别类整理,经手人、证明人在票据上签字,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签批。经费支出在30000元以下(不含30000元)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30000元及以上(不包括工资福利支出)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

第十条 原始凭证(即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具备以下要素:(一)原始凭证名称:(二)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及编号;(三)填制和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或个人签章;(四)报销原始凭证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五)对要素不齐全的票据,财务人员有权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 根据区财政局规定,凡符合公务员卡消费条件的公务消费必须使用开户行的公务卡,确不具备刷卡条件需用现金支付的,须填写《鹿城区区级预算单位现金支付情况说明书》(附件1)

第十二条 出差管理 (一)机关干部职工差旅费开支,严格按照上级最新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二)会议出差须有文件通知,并严格按通知人数参会。确需增加人员的,由领导审批同意。(三)出差须事先定好工作任务、地点、人数和路线,填写“出差审批单”(附件2)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进行登记,作为报销依据。

第十三条 车辆运行和维护主要指执法用车的汽油、维修、保险费等之支出。以上费用支出按相关规定进行采购,指定执法大队专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专项工作支出

(一)承办科室根据有关活动或项目方案,编制经费预算,填写合作项目审批表,一般应提前报分管领导审批,30000元及以上支出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二)对区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年度预算内的经营性支出、管理性支出、在建工程支出、国定资产购置支出、往来款项支付,以及未列入年初预算的但根据工作需要确需办理的事项费用支出,单笔费用在5000以下的,由公司总经理签批;单笔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由局业务分管领导签批;单笔费用在30000元(含30000元)以上,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由局业务分管领导签批。

(三)专项工作结束后,承办科室应尽快汇总相关费用,按程序和规定报账。

四、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管理

(一)本制度所称物品特指: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文具。物品管理是指对物品的申购、购买、入库、保管、使用、维护、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二)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形态的资产。由财务建台帐,局办公室专人管理、使用人或单位保管。

(三)办公物品申购。各科室申购价值1000元及以上办公物品时,填写《物品申购单》,注明单价,经分管领导批准,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

(四)办公物品采购。全局办公物品的采购均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负责财务的人员不得担任采购员)到定点商店采购。

(五)物品验收入库。所购办公物品及配套资料都必须经办公室物品保管员验收,并分别建立物品台帐。贵重物品应按照物品的存放要求妥善保管。

(六)采购报帐。采购人员持发票、物品申购单、验收入库单,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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