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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乡村振兴(美丽乡村)项目创建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七都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姜景峰书记对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工作目标,推进我区乡村振兴行动各项任务,提升村庄整治建设水平,建设村点出彩、沿线美丽、面上洁净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实施意见(2018-2022年)》(鹿委发〔2018〕23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鹿城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任务的通知》(乡村振兴〔2019〕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9年乡村振兴(美丽乡村)项目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市美丽乡村标杆乡镇。全区未建成市美丽乡村标杆乡镇的街镇,以《温州市美丽乡村标杆乡镇评价办法》为标准,通过环境美、产业美、人文美3个类型、19项指标的建设,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最终达到市美丽乡村标杆乡镇评定标准。
2、省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以我区村社规模优化调整前的原行政村为单位,根据《浙江省新时代美丽乡村认定办法(试行)》,开展生态优良、村庄宜居、经济发展、服务配套、乡风文明、治理有效6方面、100项指标的建设,最终达到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认定标准。
3、市美丽乡村样板村。以我区村社规模优化调整后,且未建成市美丽乡村样板村的行政村为单位,根据《温州市美丽乡村精品村(样板村)创建标准》,开展规划设计、乡村风格、农村经济、精神文明等8方面、40项指标的建设,最终达到市美丽乡村样板村认定标准。
4、市美丽乡村精品村。以我区村社规模优化调整后,且未建成市美丽乡村样板村、美丽乡村精品村的行政村为单位,根据《温州市美丽乡村精品村(样板村)创建标准》,开展规划设计、乡村风格、农村经济、精神文明等8方面、40项指标的建设,最终达到市美丽乡村精品村认定标准。
5、市美丽乡村合格村。重点以我区村社规模优化调整后布局在山福“文韵山水·养心福地”乡村振兴示范带沿线的行政村为单位,开展村容村貌美观、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健全、产业发展高效、乡村管理民主5个方面的建设,最终达到市美丽乡村合格村评定标准。
6、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村。以我区村社规模优化调整后的行政村为单位(调整后新的行政村中已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的原行政村不计入创建范围),通过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保洁力量、宣传氛围、制度等建设提升,并开展清洁乡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农村垃圾,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7、其他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未列入示范带、西部产业带项目建设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包括村庄“脏乱差”环境治理、环境综合提升、景观绿化亮化美化等工程;农村文娱体休闲设施建设等工程。
二、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乡村振兴(美丽乡村)项目创建以村或街镇为建设主体实行逐级申报。
2、申报材料:建设单位申请报告、申报表和建设设计规划或建设方案,装订成册。
3、申报时间:各有关街镇要结合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创建年度考核任务,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并于6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金柏和;联系电话:13968891113(681113)
附件:1.2019年温州市美丽乡村标杆乡镇创建申报表
2.2019年省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创建申报表
3.2019年温州市美丽乡村示范样板村(精品村)申报表
4.2019年温州市美丽乡村合格村创建申报表
5.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村创建申报表
6.2019年鹿城区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工程项目计划表(数据库)
温州市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8日
附件1
2019年温州市美丽乡村标杆乡镇创建申报表
申报单位(街镇) | ||||||
创建负责人 | 职务 | 联系方式 | ||||
实施联系人 | 职务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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