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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鹿城区2019年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资格的通知
藤桥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相关工作的函》的工作部署和《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鹿政办〔2016〕120号)等文件要求,开展了鹿城区2019年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工作。经街镇推荐,我局培训、考核及公示,决定对瞿金春等50名农民颁发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认定为区2019年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
附件:鹿城区2019年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