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温政发〔2018〕108号)和《关于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通知》(温鹿法建办〔2020〕9号)等文件要求,在各科室、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经研究同意,决定编制《鹿城区金融办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予以公布。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