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龙游县 > 正文

安全生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021-06-07 龙游县 收藏
朗读

 

龙游县乌引工程管理处安全生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抓好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龙游县乌溪江引水工程财产和人员的安全,更好地促进灌区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若干规定》、《衢州市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局治安保卫工作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乌引管理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创平安、保稳定、促生产”的指导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大战略”、“两大目标”及县委、县政府创建“平安龙游”的工作要求,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龙游县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高效、快捷、责任明确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管理处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消防工作、综合治理、水事纠纷、水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应处理。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生产工作、防汛抗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供水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加强教育,狠抓落实,防患于未然。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管理处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的工作模式,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各段承包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分段承包,,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的安全检查责任体系。

(三)依法规范,措施果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工作制度,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突发事件领导机构,形成“党组领导、各司其职、责任明确、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领导机构。设立由管理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及各段承包人员担任。

(三)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领导,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的防护工作。

2、对安全工作,突发事件作出总体布置,并做好监督实施。

3、根据突发性事件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用本预案。

4、经常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消除不安定因素。

5、负责抓好主要岗位安全责任制的签订,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到岗。

6、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教育计划,督促本部门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7、在掌握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内做好现场保护,并立即向领导汇报,根据其严重程度,提出建议,当好参谋,抓好事后处理。

五、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的保障。组建一支应急小分队(具体人员名单附后)。小分队成员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开展工作。做到有事情发生,队伍拉的出,打的响。

(二)技术力量的保障。要加强技术人员、检修人员、消防管理员业务知识培训。平时应加强工程与设备的巡查、维护、检修,把事故遏制在萌芽状态。当出现机电事故或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查找原因,排除险情,切实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映能力和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三)物资保障。防汛抗旱是管理处工作的重点,责任科(室)要做好防汛抗旱物资的准备,当遇险情时,物资能跟得上。

(四)通信、车辆的保障。平时要保证通信设施的畅通,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遇险情时,能及时取得联系,后勤车辆要有保障,及时调度。

(五)制度的保障。在日常工作中,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管理处治安保卫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各值班监督岗,严格实行追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和整改。

六、应急处置程序

(一)报告程序

1、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全力控制事件的扩大,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小组接报告后要明确指令相关部门派人前往现场。

2、相关部门和人员接通知后,应迅速地赶赴现场。

(二)报告内容

1、事故及突发事件发生的地点。

2、事件发生的时间、情况。

3、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

4、事件简要经过,原因的初步分析。

(三)预案启动

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预案启动后,小组成员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严格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靠近,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认真开展调查,做好善后工作。

(四)情况上报

应急小组成员将现场调查情况及应急采取的措施准确、及时地报告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组长指定人员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进行协助处理。

七、监督管理

(一)贯彻执行本预案,有下列情形,成绩显著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1、在值班、巡查和日常工作中,责任心强,业务精湛,能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妥善解决突发事件,为单位挽回重大损失的。

2、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使单位财产和职工生命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二)违反本预案,有下列情形的,给予处罚或交公安部门处置。

1、因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造成人员伤亡的。

2、对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及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等行为,要依照法律、法规对责任人给予处分。

本预案自下之日起开始实施。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龙游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ongyouxian/20210607/31349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