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建发[2013]114号)和衢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衢州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衢市安[2013]31号)、衢州市住建局《2013年衢州市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衢住建办[2013]6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2013年龙游县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促进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龙游县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企业自查表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8月16日
抄送:衢州市住建局、县委安办、县安监局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3年8月16日印发
2013年龙游县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及国家、省、市、县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设领域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制定2013年龙游县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建筑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的组织领导,确保本次行动顺利开展,现决定成立“龙游县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局党委书记局长夏剑平;副组长: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傅德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郑绍坪、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钟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姜真、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胡小土;成员:建管科、安监站、质监站、造价站、城南建设管理处、城北建设分局、城管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工作重点
针对建筑施工领域的特点,以及目前最突出的非法违规违章行为,将下列行为作为治理重点:
(一)建设工程项目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与安全监督等基本建设程序,擅自进行建设活动的行为。
(二)建设单位:肢解工程违法分包,规避招标将工程发包给无相应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资质单位的行为,不及时支付和扣减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三)施工企业:
1.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接工程,违法转包分包,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外进企业未办理进衢备案手续就擅自承接工程的行为,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