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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农字〔2014〕15号
关于印发《2014年龙游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业产业化技术服务中心、局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
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和农业部、省农业厅相关文件精神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订了《2014年龙游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游县农业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农产品 安全 监管 通知
报送:市农业局,县府办,县食安办,徐利水副书记、郑国华副县长、李永平副县长。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龙游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印发
2014年龙游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到位后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社会稳定。结合本县实际,制订了《2014年龙游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总目标,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着力构建和完善县、乡镇(街道)二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二是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和监管制度,责任到人,将“三品一标”产品和“菜蓝子”基地100%列入监控范围;三是继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和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消除风险隐患;四是着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确保全县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全省的平均水平以上。
二、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
2014年全县所有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能、有场所、有设备和有经费。在原有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置1-2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配置相应快速检测设备等。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
(二)加强监管制度建设,落实监管责任制。
1、落实责任制。按照食品监管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按分工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农业、食品药品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厘清农业部门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管责任,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2、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县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一是协调相关部门推行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制度;二是推行农资经营企业连锁经营、信用评级和红黑版等管理制度;三是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管理制度。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田环境监管,扼住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的污染。
1、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行为,杜绝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按照“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日常监管、专项监督抽查相结合,严禁高毒禁限用农药的经营和使用,严厉查处在蔬菜、水果用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行为和违法违规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的行为。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禁用农药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的打击态势,对高毒限用农药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
2、加强农药使用监管和技术指导,严防超范围、超剂量滥用、乱用农药现象的发生。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记录制度,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档案。加快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