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古树名木”是历史与文化的象征,是宝贵的人文和自然财富,具有重要的生态、人文、科研、地理、旅游等方面和价值。多年来,由于受自然灾害、工程建设、人为破坏等因素影响,导致古树名木资源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根据浙绿湿委[2016]5号文件的要求和省林业厅浙林防[2016]43号“关于抓紧组织开展2016年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的基本要求,今年我县列入保护的古树名木有70株(要求500年以上或急需抢救的古树),为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保护工作技术方案如下:
一、提交古树名木保护申请
对符合保护条件的责任单位要先提交“古树名木”保护的申请,要写明保护的理由(树种、古树年龄、座落位置、生态状况等)。
二、核实和公示
根据提交的申请,县林业局野保站组织人员进行核查核实,确定70株古树名木保护清单(详见附件),经局党组讨论后网上予以公示。
三、组织实施
对列入保护享有经费补助项目的“古树名木”,责任单位要提交“一树一策”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方案。保护方案由乡镇林业站负责协助养护责任单位制订,并要充分尊重权属所有者、养护责任单位和个人的意见。林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论证,确认确保方案科学合理性。
具体实施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