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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民政局文件
龙民〔2016〕91号
龙游县民政局关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促进优抚工作体制创新的意见》(浙民优〔2015〕135号)的要求,为贯彻省市关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工作部署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提高优抚对象服务保障水平,实现优抚工作创新发展,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现优抚工作能力现代化为目标,通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鼓励慈善和志愿服务、倡导自我服务,形成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社工及其他社会力量多方联动工作机制,保障优抚对象权益,改善优抚对象生活,增强优抚对象荣誉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健康有序进步,探索优抚工作新思路,不断丰富优抚形式和内容,推动优抚事业蓬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体系,拓展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范围,完善社会化优抚工作机制,丰富基层优抚工作内容,全面落实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促进优抚工作体制创新政策,全面形成社会力量关心关爱优抚服务对象的工作态势,优抚对象信访量明显下降,工作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谋划。政府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加大购买服务和转移支付力度。明确社会力量参与优抚工作的内容、方式保障等政策措施,积极构建新型的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2.坚持依托社会、依靠基层。大力整合社会资源,全力构建为优抚对象服务的基本平台,引导和保障公众参与,激发群众的社会责任感。
3.坚持多方主体、共同参与。通过委托社会、聘请人员、公益招投、设置公益岗位、志愿服务以及自我服务等,畅通优抚对象诉求表达渠道,实现服务管理的多样化。
4.坚持以人为本、协作共赢。以优抚对象的现实需求为根本,以实现人性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为目标,以化解面临的突出矛盾为切入点,提高优抚对象的服务保障水平,维护社会和谐。
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促进优抚工作体制创新的服务对象和基本内容
(一)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范围为《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的优抚对象,重点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及家属、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部分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
(二)服务内容
1.宣传、解释优抚政策。
2.收集、整理优抚对象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反馈。
3.为在生产、生活、学习中有实际困难的优抚对象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4.为有需要的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信息。
5.为优抚对象提供精神抚慰和社工专业指导。
6.为优抚对象提供法律维权服务。
7.开展有益于国防教育和拥军的活动。
8.其他与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有关的公益资助项目。
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工作的安排
(一)建立领导组织、工作机构和制定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工作相关政策。(三月底到五月底)
1.成立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民政局局长为组长,分管优抚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其它相关职能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龙游县民政局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工作的政策制定、与相关部门协调及总的统筹规划等。
2.成立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工作机构。成立由分管优抚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优抚、社团科长为副组长,优抚、社团、慈善、社救等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工作机构。负责各项政策落实,指导乡镇(街道)、“三社”、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工作。发现典型,全面推广。
3.制定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工作政策。向先进(先行)地区和单位学习,根据上级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优抚对象需求、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质量及服务价格等相关政策。
(二)、开展优抚对象和社会组织调查,模清底数。(五月底到六月中旬)
1.开展优抚服务对象的调查。组织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开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的优抚对象调查,重点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及家属、服现役或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部分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的情况调查。调查内容为:优抚对象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实际困难、需要服务的内容等。
2.社会力量的调查。由社团科组织相关组织对全县的社会力量进行调查,重点是有为优抚对象服务的意向和能力的“三社”志愿者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在民政局社团登记过的组织,先选一至四、五家开展活动,以后逐步推开。
(三)、组织乡镇(街道)及“三社”工作者、志愿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六月中旬到六月底)
根据八项服务内容进行培训。突出优抚政策、如何收集、整理优抚对象的意见建议、提供精神抚慰、法律维权服务和社工专业知识的培训。
(四)、积极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工作。(六月底到九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