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切实加强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单位工作效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和“一岗双责”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及龙林[2016]62号《龙游县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公务接待、出差、会议、培训等严格做到事前审批,在规定的范围、时间、标准内支出,报销时公函、通知单、审批单、清单、发票、公务卡消费小票等符合财务要求。
二、切实加强项目管理。项目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实施,中途有变更必须报请审批单位同意后方可继续实施,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办法执行,项目实施结束后必须经过专项审计,资金拨付要以验收报告、合同、验收标准实施,按合同约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