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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17〕9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龙游县2017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全县无偿献血工作,确保全县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的健康、稳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衢州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及《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衢政办通〔2016〕3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度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医疗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努力实现全县无偿献血总人次与常住人口总数之比达到1.22%以上(按献血1次计算1人次),一次献血300毫升(含300毫升)以上比例达到75%以上;
(二)鼓励动员公民多次、定期捐献单采血小板等成分血;医疗机构成分输血率达到97%以上;大力开展自体输血,自体血回输占临床输血总量的10%以上。
(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无偿献血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无偿献血的知晓率,力争城市居民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5%以上,在校青少年达到95%以上。
二、工作任务
根据工作目标,结合近年来我县无偿献血年度总量及临床用血情况,制定2017年全县乡镇(街道)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无偿献血工作计划(见附件1),年度内计划动员无偿献血总人次2400人次以上,献血总量700升以上。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