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龙林〔2017〕83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推进珍贵树种“一村万树”三年行动和新植珍贵树五年行动,根据《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珍贵树“绿村富民花开百村”行动(2017—2019年)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78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按龙政办发[2017]78号文件要求,成立珍贵树“绿村富民花开百村”行动领导小组(文件报县林业局备案),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等日常工作。
二、明确目标,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要按龙政办发[2017]78号文件要求,狠抓落实。加强与“美丽乡村”建设、小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其他工作的统筹与衔接,对照年度任务,查漏补缺,加大对示范村、示范林建设力度。
示范林建设要按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2处相对连片100亩以上的珍贵树种乡级示范林的要求切实抓好落实(相关计划报县林业局备案),位置选择最好与全域旅游相结合,尽量突出县主要道路、水岸两侧可视范围内。示范村(见龙政办发[2017]78号文件-附件2)建设要科学合理规划,制定绿化实施方案(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
三、提早谋划,主动作为。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区域实际,结合五四三等专项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分解任务、细化落实,提早谋划十月小阳春造林工作(具体方案报县林业局备案)。按照制定的绿化方案,提前做好造林地段、树苗采购和组织实施等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
四、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珍贵树种“绿村富民 花开百村”行动,请各地于9月20前将领导小组文件、示范村绿化方案、示范林建设计划、十月小阳春造林方案等四项材料上报县林业局。材料报送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