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龙林〔2017〕81号
林业系统各单位,各竹木加工企业: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14号)、《衢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衢市安〔2017〕10号)和《龙游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安委〔2017〕5号)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部署要求,定于2017年7月至12月在全县竹木加工领域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全县竹木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龙游县林业局
2017年8月7日
全县竹木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平安护航十九大”和全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全面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原则,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竹木加工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严防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发生,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1.各竹木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各竹木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安全三级教育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各竹木加工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省安委会制定的五项安全生产严管底线措施落实情况。
4.各竹木加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我局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电气火灾治理落实情况;汛期和高温期间安全防范以及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6.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设情况。检查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中小微企业,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情况;“智慧用电系统”安装和使用情况。
三、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