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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17〕96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17年防雷重点单位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促进和加强企事业单位气象防灾工作管理,提高社会防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区域包括易受气象灾害和由气象灾害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雷电灾害的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化工企业、学校等。经复核,县政府同意认定浙江光华器材有限公司等72家单位为全县防雷重点单位,并就加强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防雷安全制度。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和配套管理制度,落实本单位防雷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指定防雷安全管理员,并认真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检查维护、隐患整改和档案建设工作。
二、本次公布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应按照防雷装置安全定期检测制度的有关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对防雷装置安全性能进行定期检测,取得检测报告并存档备查。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当遭受雷电灾害时,要及时向县雷电防御管理办公室(13867033669/653669)报告灾情,并积极协助做好雷电灾害调查和鉴定工作。
三、各防雷重点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抓好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2017年龙游县防雷重点单位名单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
附件
2017年龙游县防雷重点单位名单
1.浙江光华器材有限公司
2.龙游县民用爆破器材专营公司
3.浙江龙游泰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4.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
5.浙江高得宝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6.龙游紫金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7.龙游县捷昌烟花爆竹有限公司